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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个关于执行的问题:

  有这样一个题:A公司与B公司因购销合同产生纠纷导致诉讼,A公司胜诉。申请执行时,A公司得知B公司多处欠债。其有价值的财产仅余一栋被外地的某人民法院查封的办公楼。正在执行过程中。
  此种情况下A公司( )1\可以向执行B公司办公楼的外地某人民法院申请参加分配;2\不能向执行B公司办公楼的外地某人民法院申请参加分配;3\可以向其受诉人民法院申请查封B公司的办公楼;4\有权申请外地某人民法院停止执行,宣告B公司破产;以上哪个答案正确?此题中的情况能否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的情况,如果是这样,A公司应该怎样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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