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民事 婚姻家庭

离婚了房子会如何分配?

我和老公现在的房子是在2008年3月20日下定金的。7天之后交齐房款并办购房手续。买这房子是银行贷款的。当时付了3成的房款。剩余的7成房款要每个月供给银行。购房当天是我和老公一起在开发商这里办的手续,房产证上是我和老公两个人的名字。但当时我们俩还没有领结婚证。我们是在4月18号领的结婚证。 要是我们现在离婚的话,这房子在法律上我要现金的话可拿到多少钱?如果我要房子的话,我又应该付对方多少钱?法院又会把房子判给谁?

全部回答

2013-09-11

0 0
    首先,我觉得最好先明确一个很多人稀里糊涂的概念,您提到的房产不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只涉及夫妻关系的两个人所拥有的财产,而您提到的房产的产权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是您与您现在的丈夫两个人,按照《物权法》的规定,不管你们两人是不是夫妻,也不管你们两人究竟是什么关系,这套房产都属于你们两人共同拥有的财产。
    既然与你们是不是夫妻完全无关,当然也就与你们购买这套房时领没领结婚证无关。 也就是说,这套房产的产权所有人是完全明确的,不需要法院判决,所以法院自然也就不会把这套房产判给你们之中的某一个人或其他人。
   如果你们夫妻现在离婚,是否分割这套房产完全取决于你们两个人自己。  从您叙述的时间看,你们在婚后才开始偿还房贷,所以你们偿还房贷的钱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们夫妻间另有约定的情况除外),如果你们两人决定分割此房产,那么不管是您还是您现在的丈夫获得整套房产,都必须把已还房贷款的一半给对方,并单独承担尚未还完的剩余贷款的还款责任。
     您没有说明三成首付款是用谁的钱付的,因为付首付款时你们还没有结婚,所以,不管首付款是谁付的,这笔钱都属于付款者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没有付这笔款的一方最终获得整套房产,应把这笔款也还给付款一方;如果相反,则不存在这个问题;如果这笔首付款是你们两人共同付的,那么最终获得整套房产的一方应把对方付的款额还给对方。
    。

2013-09-13

34 0
房产证,双方都 有名字,是共同财产,要分割。

2013-09-13

34 0
为什么要有离婚念头!?

2013-09-13

32 0
qyxbjsc回答的很全面,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2013-09-12

63 0
  问题交代的不是很清楚,尝试着做如下分析: 1、虽然定金和首付款都是在婚前出资的,但房产证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意味着双方共同拥有,也就被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贷款已经还完,房子可按照评估价均等分割,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
   如果还有贷款没有还完,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剩余部分由二人共同分割,并由取得房屋的一方付给对方半价,取得房屋的一方单独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2013-09-12

33 0
先你们双方协商确定比例 协商不成的,法院按照双方提供的出资的证据判 中间可能会调解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婚姻家庭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民事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