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党察看期间,又受到行政处分,是否影响到党籍保留?(需要确切答案)在2年留党察看期间(尚未届满),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请问,是否会开除党籍?据我所知,政纪处分的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五种。受到的行政记过处分,是工作失误,是否影响到党籍的保留呢?不要猜的答案,要有依据的。
行政记过处分 不是党纪处分 不会影响你的党籍的恢复 如果在留党察看期间 又受到了党纪处分 会被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
留党察看是党的纪律处分中仅低于开除党籍的一种重处分。留党查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可以视其具体表现情况,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
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留党察看期间,确已改正错误的,期满后按期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开除其党籍,又犯有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错误的,也应当开除党籍。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领导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的职务。
两个回答都是“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