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购买A公司的B花园的房子,在交付定金时我发现了一些问题: 上面的公章居然是“A公司B项目部”。 但我提出异议的时候,他们说其他的都是这么签写的,并且将在房屋购买合同上也用这个公章。 想请问一下:这个A公司的B项目部可以进行房屋的买卖和定金的收取吗?这个章具有法律效力吗? 另外在这个公章上面并没有数字编码(比如说211....),这个正常吗?
法律上来说是不合适的,当然,你要考虑现在很多房产公司的操作都是有一定问题的。 而且,你是交付定金,不是交房款,而且你拿到的不是购房合同吧,应该就只是一个预付款、定金什么的一个协议。
法律上来说是不合适的,当然,你要考虑现在很多房产公司的操作都是有一定问题的。 而且,你是交付定金,不是交房款,而且你拿到的不是购房合同吧,应该就只是一个预付款、定金什么的一个协议。收起
应当是盖公司全称的公章,合同的话,要盖合同章!查看它有没有商品房预售证,和房管局的备案登记证!
应当是盖公司全称的公章,合同的话,要盖合同章!查看它有没有商品房预售证,和房管局的备案登记证!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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