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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 继承 时效

母亲1988年7月去世,外公外婆1963年去世。1999年9月父亲(1929年生)两个儿子(1956年和1959年生)通过批准把原来的私房重建(建筑面积从100平米扩到180平米,房产面积75扩到150),请教,这房产是父亲一人还是父子仨人的,两个女儿自愿放弃继承。重建后办了新的房产证,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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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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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真不好说,看,当事人的自我认定。 如果房产已经登记(房产证),以登记的产权人为准。 反之,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应当认为是父亲和两个儿子共同所有。 因为,原来的房产可能是父亲(包括母亲)的,但,沟通出资出力翻建以后,就应当是共同所有。 没有产权人死亡,就不存在继承和放弃(继承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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