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扣税基数是多少
1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
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3500元/月,为应纳税所得额,按3%至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 计算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工资薪金收入-3500-“三险一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万以上的 45 13505
例:王某当月取得工资收入91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则王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9100-1000-3500)*20%-555=3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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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2、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交税计算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1、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4、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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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词不够准确,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所得制,所以不同的收入,费用扣除标准不同。例如: 工资薪金收入,中国人3500;港澳台及外籍4800 劳务报酬,4000元以下扣除800;以上扣除20% 所以不能一概而论。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扣税基数是3500元
自已都上网了,不会查吗?百度一下不就有了?还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