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优先权的问题王某为债务人(被告
您好!
1、A的代理律师的说法是有一定道理。但A主张对王某的债权具有优先权,是有条件的:必须是对该房产具有所有权、担保物权或其他优先权。
2、法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8条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全部
您好!
1、A的代理律师的说法是有一定道理。但A主张对王某的债权具有优先权,是有条件的:必须是对该房产具有所有权、担保物权或其他优先权。
2、法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8条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第93条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
第94条 参与分配案件中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对享有优先权、担保权的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优先受偿后,按照各个案件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如还有问题可保持联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