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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房产纠份问题?

  我于2007年购了一处门面,并于开发商签了5年返租协议,但5年到期后,开发商未按合同规定交房,门面根本未按规划图打造,现状就是一个毛坯地基,一些门面有一个框架;根本不具交房资格,经政府协调后,居然这样的情况还可办房产证,(其中还有业主连位置都没有),现在业主代表又与开发商签订了协议,接收开发商一定的补偿,以后开发商就没有责任了,但这补偿远远不够,我当时就提出反对意见,但业主代表以过半数为由,已接收了。
  问题:1。我购的是私有财产,业主代表有权代表我吗?2、由于业主代表与开发商签了协议,现开发商,政府全都不管了,把责任推给业主代表,请问业主代表负法律责任吗?(签协议的业主代表未在房管局备案)3。如我要讨回我的权力,现在该找谁呢?。

全部回答

2012-09-12

39 0
1.业主代表未与你本人签订委托协议,无权代表你。 2.业主代表与开发商签的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应。 3.你可以向法律部门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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