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福利费问题新会计准则不要计提应付福
一、从会计帐务处理上
1、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福利费不用提取了,发生的福利费支出记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支付福利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2)月末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2、对于还没有执行新会计准则,仍在执行原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来说,福利费可以提取,也可以不提取。 如果不提取,发生的福利费支出,直接记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二、税务上
1、从个人所得税上来说,只要支付员工的福利费属于纳税范围,福利费就要与工资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全部
一、从会计帐务处理上
1、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福利费不用提取了,发生的福利费支出记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支付福利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2)月末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2、对于还没有执行新会计准则,仍在执行原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来说,福利费可以提取,也可以不提取。
如果不提取,发生的福利费支出,直接记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二、税务上
1、从个人所得税上来说,只要支付员工的福利费属于纳税范围,福利费就要与工资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从企业所得税上来说,不管按新会计准则帐务处理,还是按原企业会计制度帐务处理,福利费支出在工资总额14%以内列支的,都可以税前扣除,超出部分,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作纳税调整。
2011-02-16 09:55 补充问题
谢谢你们的回答!我想再问下,在原来旧的会计科目中,能否设置新准则下的科目,但又不完全都是新会计准则下的科目?
(1)如果执行新准则,就按新准则设置使用会计科目。
(2)如果执行原企业会计制度,就按原会计制度设置使用会计科目。
(3)不能将新准则和原会计制度科目混在一起使用。
还有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有分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那应付职工薪酬这个科目做帐该如何?
(1)个人缴纳部分,在支付工资时代扣,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2)单位缴纳部分,如果不提取,交纳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科目。如果提取,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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