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支出类科目账户中有这么几项:1、上缴上级支出;2、对附属单位补助;3、拨出经费;4、结转自筹基建等。反复看教材上的解释总让人云里雾里,真心希望哪位仁兄给个一针见血的透彻解释,若能配上相应的会计实务题目解析就再好不过了。(事业单位会计负债类账户中又这么三项,总是与上面的混淆不清“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和“借入款项”)真诚地谢谢各位仁兄了!!!
1、上缴上级支出:按规定的标准或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2、对附属单位补助: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3、拨出经费:按规定的预算拨付所属单位的预算资金,这个要和2Q区分开;
4、结转自筹基建等:经批准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其所筹集并转存建设银行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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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缴上级支出:按规定的标准或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2、对附属单位补助: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3、拨出经费:按规定的预算拨付所属单位的预算资金,这个要和2Q区分开;
4、结转自筹基建等:经批准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其所筹集并转存建设银行的资金。
应缴预算款:按规定应缴国家预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等,这部分收入需要上缴,所以不能计入事业收入。
应缴财政专户款:事业单位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这部分不作为事业收入,应先确认为负债。
借入款项:从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其他单位借入的有偿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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