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教育/科学 院校信息

大学生就业报到证怎么用。。。

据说跟档案有关

全部回答

2012-07-04

0 0

一般来说学校按照你的意愿将你的档案送到报到证中的单位,你必须在规定日期之内在该单位报到,那么你的档案就基本上确定放在那里的了,同时还有党组织关系的转移,报到的时候要带上报到证原件,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如果有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都要带上。 ps:如果没有按时报到的话要申请那个什么调整改派

2012-07-04

去大学报名的时候带上,交给学校就可以了,会自动跟档案的。

2012-07-04

      1、《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须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手续。   2、当地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3、学校相关部门依据《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4、《就业报到证》一式两页,正本为蓝色由毕业生本人持有,到单位报到时交给单位。
  副本为白色,由学校负责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5、《就业报到证》正页由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上面的日期是工龄的开始年限,与退休年龄和养老保险交纳年数都有关。
       6、《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的证明。《就业报到证》中的姓名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单位的名称也必须准确。《就业报到证》的有效期一般为毕业后两年时间内(即2008年毕业生到2010年6月30号,2009年毕业生到2011年6月30号。
  以此后推)。   7、《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必备的资料。     8、《就业报到证》可以改派,改派手续为:   (1)用人单位在毕业生改派表或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3)学生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2012-07-04

去单位是要交给单位人力的,有了这个才能给你办户口派接收函,你签完三方回执给学校就按照你三方上的派遣档案了,反正我们这是的

2012-07-04

    《大学生就业 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报到证的作用 1、报到证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 2、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凭报到证报到以后,方可开始计算工龄; 3、报到证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 4、报到证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5、报到证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6、报到证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7、报到证是毕业生的干部身份证明。
    如果没有报到证,毕业生将会失去干部身份,成为社会劳动人员(工人编制);而且人才中心无法接收毕业生的档案。按照我国目前的人事管理规定,由人事局管理干部(档案一般放在人才中心),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工人(档案一般放在职介所)。
   派遣原则 《就业报到证》的派遣原则是:    落实到省直和中央驻各省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直接派往接收单位。      落实到市、州所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派到单位所属市、州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其备注栏内注明接收单位名称。    落实到省外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原则上按接收单位所在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并准确确定《就业报到》的受理单位。    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生源地为本省的毕业生,本人要求回生源市、州择业的,可派回生源市、州教育局,并在其《就业报到证》备注栏注明“本人申请回生源州自主择业”。
        生源地为外省的毕业生,毕业时落实了就业单位且要求回生源地择业的,将其派回生源所在省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如果两年择业期满毕业生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也将办理《就业报到证》,将毕业生派回其生源所在地自主择业。
   办理要求 (1)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办理,如用人单位无人事权,不能接收档案,还须到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章(签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用人单位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则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处签章);    (2)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另外还须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签定《就业协议书》,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签好后的《就业协议书》要一并带到省校就业指导中心;    (3 )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本人申请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的毕业生应提供书面申请。
     办理程序 (1)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基本情况;    (2)毕业生所在的分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3)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毕业生签字,填写双约定的其他条款;    (4)毕业生所在的分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予以登记备案;    (5)将《就业协议书》交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开具介绍信;    (6)毕业生持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介绍信、《毕业证》(原件)、《就业协义书》到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
     。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教育/科学
院校信息
出国/留学
人文学科
职业教育
升学入学
理工学科
外语学习
学习帮助
K12
院校信息
院校信息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