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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6 20:22:33
中宏健康新星高配版保险产品计划【该产品由中宏健康新星重大疾病保险和中宏附加健康特定疾病保险(含全部可选保险责任)组成。】该产品组合计划为灵活组合,客户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或不选择附加险。
一、特定肿瘤切除术,额外赔付10%主险基本保险金额
该产品创新引入特定肿瘤*切除术赔付,若被保险人实施了合同约定的10个特定器官**的肿瘤切除术,额外赔付...[展开]
中宏健康新星高配版保险产品计划【该产品由中宏健康新星重大疾病保险和中宏附加健康特定疾病保险(含全部可选保险责任)组成。】该产品组合计划为灵活组合,客户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或不选择附加险。
一、特定肿瘤切除术,额外赔付10%主险基本保险金额
该产品创新引入特定肿瘤*切除术赔付,若被保险人实施了合同约定的10个特定器官**的肿瘤切除术,额外赔付10%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病向浅中医,赔付前置门槛低。轻症、中症赔付不影响特定肿瘤切除术赔付。
注:1.“*”特定肿瘤包括良性肿瘤,及动态未定或动态未知的肿瘤(如交界性肿瘤),须经病理学检查明确诊断属于CID-10的D10-D48范畴。
2.“**”10个特定器官指:心脏、肺脏、肝脏、胰脏、肾脏、膀胱、胃、小肠、大肠、食道。
3.特定肿瘤切除术保险金为“中宏附加健康特定疾病保险”中的可选保险责任。
4.具体保障范围详见保险合同条款。
二、轻症三次赔付,最高赔付90%主险基本保险金额
45种轻症疾病保终身,最多赔付3次,每次30%主险基本保险金额;轻症不分组,多次轻症赔付之间无间隔期,等待期内发生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三、中症三次赔付,最高赔付180%主险基本保险金额
25种中症疾病保终身,最多赔付3次,每次60%主险基本保险金额;中症不分组,多次中症赔付之间无间隔期,等待期内发生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轻症、中症赔付不互斥,不同轻症或中症可分别赔付,前后两次赔付无间隔期。
四、重疾三次赔付,最高赔付300%主险基本保险金额
100种重大疾病保终身,提供跨组最多3次、累计最高300%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的重疾赔付;“恶性肿瘤——重度”单独分组,理赔更进一步。
五、少儿高发疾病额外赔,最高额外赔付70%主险基本保险金额
针对儿童高发的白血病(恶性肿瘤—重度),额外赔付50%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的白血病关爱保险金;针对重症手足口病、严重哮喘、严重川崎病等8种儿童成长阶段高发的重大疾病,额外赔付20%主险基本保险金额。
六、轻症/中症/重症豁免,保障延续后顾无忧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不幸发生合同约定的轻症、中症*、重疾**,即可豁免后续“中宏健康新星高配版保险计划”应缴保险费。[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