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所得税的上交的问题、第四季度报与
1、今年想盈利,条件是调增业务招待费超标准9000后,只上交企业所得税务1000元左右,年末应体现多少盈利呢? (是这意思吗?)
设应体现盈利X,则:(X+9000)*18%=1000
(所得税税率:3万以下18%,3至10万27%,10万以上33%)
X=-3444
即会计利润(利润总额)体现亏损3444元时,通过调增业务招待费超标准9000后,可达到只上交企业所得税务1000元左右的目的。 (但体现不出盈利)。
2、今年想盈利,通过调增业务招待费超标准9000,然后再弥补去年的亏损,达到只上交企业所得税务1000元左右的目的,年末应体现多少盈利呢? (是这意思吗?)
设应体现盈...全部
1、今年想盈利,条件是调增业务招待费超标准9000后,只上交企业所得税务1000元左右,年末应体现多少盈利呢? (是这意思吗?)
设应体现盈利X,则:(X+9000)*18%=1000
(所得税税率:3万以下18%,3至10万27%,10万以上33%)
X=-3444
即会计利润(利润总额)体现亏损3444元时,通过调增业务招待费超标准9000后,可达到只上交企业所得税务1000元左右的目的。
(但体现不出盈利)。
2、今年想盈利,通过调增业务招待费超标准9000,然后再弥补去年的亏损,达到只上交企业所得税务1000元左右的目的,年末应体现多少盈利呢? (是这意思吗?)
设应体现盈利X,则:(X+9000-3000)*18%=1000
X=-444
即会计利润(利润总额)体现亏损444元时,通过调增业务招待费超标准9000,然后再弥补去年的3000亏损,可达到只上交企业所得税务1000元左右的目的,(但体现不出盈利)。
3、企业所得税第四季度报与年报数字是一样的吧?还是有什么需要调整呢?
不一样的,第四季度报表申报的是第四季度(10-12月)的所得税,年报申报的是全年(1-12月)的所得税。
第四季度的报表可以不做纳税调整,可以直接以会计利润乘税率计算缴纳,在年度申报时再一并作全面调整;如果季度申报时已作纳税调整,年报时只要将四个季度的申报数和调整数再累加并核实一下就可以了。
多退少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