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盖发票专用章的出租车发票可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市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8〕690号)第一条规定,鉴于目前税控收款机开具的卷 式发票上已打印纳税人名称(即收款单位名称)、纳税识别号,同意你 局在上海市范围内试点,试行税控收款机卷式发票开具时不加盖发票专 用章,以方便纳税人开具操作。 其他发票开具仍需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 章。因此,天津出租车发票上只套印监制章,不再单独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市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8〕690号)第一条规定,鉴于目前税控收款机开具的卷 式发票上已打印纳税人名称(即收款单位名称)、纳税识别号,同意你 局在上海市范围内试点,试行税控收款机卷式发票开具时不加盖发票专 用章,以方便纳税人开具操作。
其他发票开具仍需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 章。因此,天津出租车发票上只套印监制章,不再单独加盖发票专用章。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