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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专家“别人走错道,我还要负全责?”

  我在公路右车道上正常驾驶,而且车速比较慢,左车道迎面过来一辆卡车,可忽然从其身后冲出一辆摩托(超车),迎头就撞上我。(我马上报了警)伤者运气不错,撞坏了我的保险杠,前车轮后,自身只是脑震荡,当时情况急,他有晕头的症状,我就把他送进医院急症,麻烦来了,医院要求住院观察,死宰,伤者迷糊装样,天天催我交医疗费。
  我火死了,自认做的仁义至尽。交警队还没具体处理,要等伤者出院,他们要求伤者去医院打一份伤势证明。我也不知其意,猜是可能更有理由问我要钱。(可能他们之间有过什么“沟通”了吧)总之我现在很烦。我想请教专家:我到底该负什么责,多少责?。

全部回答

201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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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真的没有任何过错。不管表面是什么,你都不会负责的。交通队要求伤者打一份伤势证明,是正常程序。对你的影响是,在你对交通事故负责的情况下才对你有作用。你现在主要看交通队的责任认定是如何?在责任认定出来后,认为你没有义务替伤者付医疗费,那么你可以向伤者追讨,在他不给你时,你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伤者偿还你代付的医疗费。

2019-02-12

51 0

事故发生后交警应及时对事故现场作现场勘查,出具责任认定书。按照你的叙述,你的驾驶行为并不违规,因此如果责任认定书认定你不需负责时,伤者找你赔偿你可以凭借责任认定书来对抗他的赔偿请求。对于责任认定书的出具程序和具体时间要求我没细查,你可以查查相关交通法规,如果是交警怠于履行其职责,你可以起诉他行政不作为。

2019-02-12

18 0

2019-02-12

47 0

     如果是因为你抢救伤者造成现场无法查明,那么,在你不是本地人的情况下,很可能就承担全部责任。 因为《交通安全法》上有规定,破坏现场,造成现场无法确认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本人在黄岛就遇见过类似的案件,一小孩跟其骑自行车的哥哥后面,抚着自行车,我们的车在后面正常行驶,均是靠右边正常行驶。  在靠近该小孩时,跟在后面的小孩突然左拐弯,我方车辆紧急刹车,但仍然撞到了小孩,因为附近没有其他行人和车辆,只得用我们的车送其去医院治疗,但后来交通警察部门还是以我们的行为造成无现场为理由,认定我们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至今还没有了解赔偿,小孩在医院空挂名。   。

2019-02-12

20 0

既然自己没有责任就要坚持不要妥协,现在的社会风气太差了,早该整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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