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二月十五日 我通过中介租凭了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查看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姓名 当时询问一个人签字没问题吗?房东回答:我完全可以代替的。 可是今天早上一位张小姐,也就是房产证的另一位。打电话过来说:这房子完全是她的前男友私自出租的,现在她正为这房子和他打官司,已经提诉讼到法院去(房子已经被法院冻结准备拍卖)了,一周后她就要搬进来,请我和房东协商。
我和房东打电话。他说我可以住下去,不用理会张小姐,如果她一周后过来闹事就请小区的保安来解决问题。并主动说免我一个月的房租。 我查看了一下租凭合同这才发现了三件事: 1。中介公司和房东隐瞒了房屋所有权并不完整这个事实,把房子租给了我。(因为房子里贴满了喜字,还说是结婚用的新房,我认为这是误导)。
2。中介公司的合同上完全没有:业主是否拥有房屋完整所有权应负的责任。(这条也是我在网上查了一上午才明白过来的)。 3。张小姐是否拥有这套房子的使用权?如果她一周后来要房,保安有权来保护我的利益吗? 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希望能得到帮助。
原来有对于持有满三年以上本市居住证的外地人享受上海家庭可...
看你租哪了city 很贵,郊区便宜 3室2厅 的比较少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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