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专家出具的评审报告包含哪些内容?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评审报告 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 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 )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 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 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 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政府采购非招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应当根 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 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 动...全部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评审报告 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 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 )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 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 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 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政府采购非招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应当根 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 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 动的供应商名单;
(2) 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3) 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 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4) 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评标报告是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
主要内容包括:
(1) 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 评标方法和标准;
(4) 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 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 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