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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不想要房了,能否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房款?

  2007年8月3日我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房屋预留协议》,现在我不想要房了,能否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房款?2007年8月3日我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房屋预留协议》,《房屋预留协议》没有约定何时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告知我他们当时没有房屋预售证,约定我交30%的房款,开发商为我预留一间房的购买权。
  但现在一年多过去了,开发商说的房子还没动工,房屋预售证也都没办下来。我怕房子盖不下去了,就去找开发商要钱,开发商同意退款,但老是推脱,现在干脆说没钱。我能否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房款?或者还有其他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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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7

101 0

其实我个人的意见就是到相关部门去查查该开发商有没有具备开发资格,或有没有开始办理开发批准文件等,这些你可以在当地的房交所和国土局查询的,如果没有以上的资格我劝你还是把你的房款要回来,如果要不回来就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来办理此事,但在告他们之前你把你的《房屋预留协议》给专业的律师看看,他会给你很好的建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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