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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租赁的定金问题

最近烦的很。我和房东签了合同,由我承租他的三室一厅房子。我自己住一间,另外的两间房子由我找人来租。3月1号有个男生来看房子,他说很满意,当时就给了我200块钱说是定下来要租的。3月2号或者3号搬近来。当时我就给他写了个收条:收到房屋定金200元,房间保留到3月3日。
今天(3号)中午,他突然和我说他不住那房子了,要求我把200块钱还给他。但是这两天很多人打电话来要看房子我都说房子已经租出去了,我的损失很大。而且那天大家讲明了,如果房子你不要了定金不退的。请问,这个钱我要退给他吗?。

你好!当然不用退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你好!当然不用退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收起

2018-01-09 06: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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