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上户口女方是外地(非本市)未下户口,小孩怎样上户口
新生孩子应在孩子出生一个月内办理户口登记,要到父母任何一方所在地派出所户口证科办理。父母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2、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如果是计划外出生的,应持婴儿母亲所在地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集体户口本或婴儿父亲或母亲的家庭户口本;4、其他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特邀律师根据法律规定,给孩子户口的方式是: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应当...全部
新生孩子应在孩子出生一个月内办理户口登记,要到父母任何一方所在地派出所户口证科办理。父母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2、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如果是计划外出生的,应持婴儿母亲所在地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集体户口本或婴儿父亲或母亲的家庭户口本;4、其他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特邀律师根据法律规定,给孩子户口的方式是: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应当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登记。
儿童落户一般需要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准生证等材料到派出所落户,如果是户口迁移到另一个地方,则需要提供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户口本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到一份准予迁入证明,凭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一般而言,迁移户口所需的手续如下。向迁入地户籍管理公安部门咨询,了解迁入地户籍所需的证件和材料。提交户口迁入申请,并按要求提供各种材料、证件。例如:投资移民所需提供的材料;高校升学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婚姻类需提供结婚证等。
三、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将审核提交的申请及附上材料。若通过审核,将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即准迁入证明。如不符合条件,公安机关将作出具体说明。如:提交材料不全,需重新提交审核。现户籍地派出所需提供的材料及证明,携带各种证明、准迁出证明,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提交迁出申请。
五、现户籍派出所审核同意,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具户口迁出证明。如不符合条件,需完善后才能通过。身份证不能马上办理,最好不要先交回现有身份证。《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1、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2、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3、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4、对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其户口所在的公安派出所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和《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