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房东离婚,带一个孩子,房产证上是房东和孩子的名字。这个房子可以过户吗??急!!!情况是这样的,我要够买二手房,一开始就知道上家是离过婚的,带着一个小孩,房产证上是上家和小孩的名字,房子也是房东住着。现在只差过户了,房产税都已经交掉了。但是,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交易中心的人却要求上家提供其离婚证。
他们要核实房子是上家离婚以后够买的,还是离婚前购买的。如果离婚以前购买的话,必须由上家的前夫到场签字才可以。但是,问题又来了。倒霉的上家竟然把离婚证给丢掉了!!!而且记不清房子是在离婚以前买的还是离婚以后买的了。真是很无语!有这样的人吗?现在我非常纠结应该怎么办?我分析了一下,无非就是有这几种情况:第一,房子是在离婚以前买的。
听说房东是自己协议离婚,没有经过法院。即便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属于上家的,但是没有经过法院,那离婚协议是不是也不被交易中心承认???如果需要过户的话,是不是他前夫必须到场签字才可以呢??第二,房子是在离婚以后买的。但是,依然是有问题。上家称,房子是他前夫出首付给她买的。
之后,月供是她自己还。他前夫肯定是不会同意她卖这个房子的。这些情况都是过户当天我们才知道!!!那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我们即便可以过户,如果她前夫知道了,会不会找我们的麻烦????妈的!!买套房子怎么就这么倒霉!!碰到这么一个卖房子的,和中介???现在事情的结果是交易成功和交易不成功。
不成功的话,我们现在首付也交了,税费交了,中介费给了一大部分。房东没有正式工作,只有房子。打官司的话,法院会怎么判??房子拍卖?可是他前夫会同意吗?交易成功的话,我们又怕他前夫会找我们麻烦。不是他闹事我们怕他,而是买了房子还有人闹事,那我们买的房子啊,还是买的麻烦??请各位达人帮忙回答啊!!救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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