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免程序是否已经启动
县级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代表工作部门接到3O人以上的选民提出的罢免县、乡级人大代表的书面要求后,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向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分管代表工作的副主任汇报。
2。由主任会议研究确定组织罢免代表工作的负责人,主持罢免代表工作,主持人可以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也可以是人大常委会机关代表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 为便于各方组织协调,一般应由分管代表工作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主持为宜。
3.为了防止个别人或少数人伪造选民联名现象,县级人大常委会机关接到选民30名以上联名罢免县、乡级人大代表的书面请求后,应对联名选民进行核实。 起码应有30人以上出于真实的意愿,罢免案方可成立。同时,还要对选民提出的...全部
县级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代表工作部门接到3O人以上的选民提出的罢免县、乡级人大代表的书面要求后,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向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分管代表工作的副主任汇报。
2。由主任会议研究确定组织罢免代表工作的负责人,主持罢免代表工作,主持人可以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也可以是人大常委会机关代表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
为便于各方组织协调,一般应由分管代表工作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主持为宜。
3.为了防止个别人或少数人伪造选民联名现象,县级人大常委会机关接到选民30名以上联名罢免县、乡级人大代表的书面请求后,应对联名选民进行核实。
起码应有30人以上出于真实的意愿,罢免案方可成立。同时,还要对选民提出的罢免理由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核实。如果罢免要求成立,应立即着手准备表决;如果罢免要求确实由于误解和对情况不了解所致,应向有关选民把问题解释清楚,由选民决定是否撤回。
代表没有违纪违法行为,但只要选民不信任,有选民30人以上联名书面提出罢免请求,罢免案也应成立。
4。与被联名要求罢免的人大代表见面,让他们根据选民提出的罢免理由写出申辩材料。
5。
成立罢免代表工作领导小组。因为罢免代表是在原选区的全体选民中进行投票表决,牵涉面大、组织工作复杂。为了保证罢免代表工作严格依法进行,应成立罢免代表工作领导小组,作为临时机构,具体组织实施依法罢免工作。
罢免代表工作领导小组应由组长一人,副组长若干人,成员若干人组成。一般应由县级人大常委会分管代表工作的副主任、代表工作部门、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党委的负责人选区的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等参加。
6。罢免代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罢免代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罢免代表的组织方法、工作步骤和时限要求,明确罢免代表表决日。
7。进行选民登记,发放选民证。制定《选名登记实施细则》,核实并张榜公布选民名单,留出二至三天的时间,接受选民对选民单错登、漏登现象进行纠正。
选民资格确认后,以村委会为单位,根据选民登记情况发放选民证。
8。办理委托证。鉴于当前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较多,为了保护选民的民主权利,并避免表决选民不过半数的情况,对于在表决日不能参加表决的选民,可以于选举日前两天内,凭书面委托和选民证办理委托证,委托亲友或自己信任的人代为投票表决。
但根据选举法的规定,一个选民接受委托最多不能超过三人。
9。公告表决日。为使选民及早知道罢免代表的表决日期,以便选民行使表决权,一般应提前三至五天,以县级人大常委会公告的形式在选区广为张贴和宣传,告知选民被要求罢免人大代表的姓名、代表职务、届别、表决的时间、地点、投票方式(选举大会、投票站、流动票箱)等事项。
10.由罢免代表工作领导小组拟定《罢免代表表决办法》交选民酝酿讨论,表决日通过后执行。
11.提出监、计票人员名单。根据《罢免代表表决办法》规定的投票方式、票箱设置数量,由罢免代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监、计票人员名单(草案)。
监票人员必须在选民中提名(被罢免的代表不能担任监、计票人员),计票人员可以在罢免代表工作领导小组和县乡工作人员或选民中提名。如召开选民大会投票表决,监、计票人员,应经选民大会以举手方式通过;如采取投票站或流动票箱的形式投票,则应将监、计票人员名单(草案)提前一至二天在选区的明显位置张榜公布,接受选民的监督。
12。组织投票表决。一般应采取召开选民大会的形式进行投票表决,辅以流动票箱和投票站,如采用召开选民大会投票的形式,被要求罢免的人大代表有权在大会上申辩,或由他人代为宣读申辩材料;如采取投票站或流动票箱的形式接受投票时,应将个人申辩意见印发选民或在选区明显位置张贴。
无论何种形式,必须严格凭选民证和委托证领取表决票。有条件的地方,最好设立面票处或画票室,以保证选民不受外界干扰,按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并亲自投入票箱。
13.组织计票。计票结果由监、计票人员签名后,连同表决票一同交罢免代表工作领导小组。
14。由罢免代表领导小组向选民公布表决计票结果。如果赞同罢免的票数不超过选民总数的半数则罢免无效。赞同罢免票超过选民半数以上时,向选民公布计票结果,同时报县级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乡级代表则把计票结果报所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15.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将罢免县级人大代表的计票结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并由人大常委会公布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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