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从法理上讲,成年子女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与其配偶属于从各自原生家庭中分离出来的新的一个家庭,在经济上属于与各自原生家庭毫不相干的、新的利益共同体。第二,夫妻(儿子、儿媳)离婚时,只能分割夫妻(儿子、儿媳)结婚至离婚期间所形成的家庭共同财产。不能去分割不属于自己家包括父母家的财产。换言之,儿子、儿媳离婚时,儿子无权将父母的财产分割儿媳。
父母如果健在,儿子无权分割父母财产。
首先老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属于夫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按照共同分割
可以,只要儿子自愿
不可以,没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