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6人,父亲先亡,母亲后亡,母亲留有遗嘱,把房子给小兄弟,通过法院判决,老大,老四,老五把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产权给小兄弟,老二把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产权给了老三,法院判决是小兄弟占房屋的86%,老二老三占14%,现在小兄弟想通过购买的方式把属于老二老三14%产权购买过来,而老二老三也同意这种购买,同意把名字改为小兄弟一个人的名字,请问该怎么做才能变更房屋产权人的名字,也就是由父亲的名字改为小兄弟的名字,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方法有许多,比如按照判决书去房产局办理变更+份额交易转让。
但是,我来告诉楼主一个非常简单便捷的方法,那就是拿着母亲留下的遗嘱,兄弟几个去公证处办一个遗产继承的公证,然后直接去房产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就OK了。
公证的内容是:房产由小六继承,老大、老二、老三、老四、老五通通放弃。这样不就解决了?也许有人会说,老三还占14%,只同意转让未同意放弃。呵呵,活人能叫尿憋死,那就按谈好的房款私下给他钱不就行了?
这个办法不仅是简单、便捷,而且绝不会发生一分钱的交易税费。
所有的产权作为遗产或赠与过户,都必须进行公证。
1、将母亲的遗嘱以及法院的判决书、
老大,老四,老五放弃继承的承诺书或赠与书,
老二老三14%产权自愿卖给小兄弟的书面协议,一并公证。
2、持以上公证,产权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公证费: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契税:房屋总价×1。5%;
印花税:×0。05%;
权证印花税:5元每本;
房产登记费:100元。
办理一个赠予手续,公证,然后去过户就可以了。
1.法院判决房产由兄弟几人按份共有。拿着法院的判决可以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继承,因为有法院判决应该不用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继承。 2.办理继承后,拿到新的房产证后,可以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需要缴税(按房屋价值的14%为基数缴税),还有登记部门收取的费用,登记费是80元(住宅)。 3.缴税问题可以到税务机关咨询。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子的: 1.赠予手续。 2.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来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