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的房产证上是丈夫的名字,现丈夫要把房产抵押贷款,请问:1、借款人是丈夫,妻子是否不用承担借款人的义务呢?2、是否夫妻双方都要签订抵押合同?3、若妻子在“抵押人”上签字,另没有签订保证合同,贷款到期后不能偿还,那妻子要承担什么责任?4、抵押权人有权拍卖房产,拍卖后不足以偿还贷款的本息或只能偿还贷款的本息,不能付拍卖所产生的费用,那妻子在法律上有责任把贷款还清或把拍卖所产生的费用付清吗?5、鉴于这个问题上,请简述一下妻子的权利与义务。
1、如果能够证明所借的款项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不属夫妻共同债务,妻子不应承担责任。2、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需要双方签订抵押合同3、如果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没有签订保证合同的,妻子的责任主要以房子的价值来清偿欠款4、拍卖的价款优先清偿拍卖费用的。有需要欢迎联系本人QQ1377800105。
1、如果能够证明所借的款项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不属夫妻共同债务,妻子不应承担责任。2、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需要双方签订抵押合同3、如果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没有签订保证合同的,妻子的责任主要以房子的价值来清偿欠款4、拍卖的价款优先清偿拍卖费用的。有需要欢迎联系本人QQ1377800105。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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