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供工程的分类有哪些呢?
根据甲方的行业类型和所建造不动产的类型,可将甲供工程分为以下四类。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建筑业企业甲供」:发包方为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开发的不动产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产品,承包方为建筑业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
「其他企业向建筑业企业甲供」:发包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所建造的不动产为开发产品之外的不动产,承包方为建筑业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
「工程总承包企业向分包企业甲供」:发包方为建筑业企业中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承包方为建筑业企业中的分包企业(包括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专业分包企业向劳务分包企业甲供」:发包方为建筑业企业中的...全部
根据甲方的行业类型和所建造不动产的类型,可将甲供工程分为以下四类。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建筑业企业甲供」:发包方为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开发的不动产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产品,承包方为建筑业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
「其他企业向建筑业企业甲供」:发包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所建造的不动产为开发产品之外的不动产,承包方为建筑业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
「工程总承包企业向分包企业甲供」:发包方为建筑业企业中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承包方为建筑业企业中的分包企业(包括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专业分包企业向劳务分包企业甲供」:发包方为建筑业企业中的专业分包企业,承包方为建筑业企业中的劳务分包企业。
在上述分类的基础上,根据甲供价款是否计入工程承包方的经营额范围,可将甲供模式分为差额模式和总额模式两类。
「差额模式」:合同或招标文件中约定,全部或部分材料、设备、动力由发包方采购后,交由承包方用于工程建设,相应材料、设备、动力构成不动产价值的一部分,即承包方的承包范围和产值收入均不含甲供部分。
「总额模式」:合同或招标文件中约定,全部或部分材料、设备、动力属于承包方承包范围,但由发包方负责 采购,供应商将发票开给发包方,发包方将相应材料交由承包方用于工程建设,结算时承包方经营额包括此部分材料、设备、动力价款,即承包方的承包范围和产值收入均包含甲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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