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的纠纷中,父亲和儿子之间是产权共有关系,父亲签定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中要求"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只有签名没有盖章,现请问合同是否有效?父亲签定的合同对儿子是否具有约束力?另外,此合同约定解决纠纷的办法是仲裁,据我说知,仲裁是一审终审;除非有仲裁庭违反某些仲裁程序等一系列问题,否则即便不服仲裁的,也不可以上诉。现请问一下,作为买卖合同的买方,假如在此案中败诉,那么是否有其他途径可以继续申诉?请各位法律专业务必尽快予以解答,十万火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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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房屋共有人的其中一方瞒着其他共有人将房屋卖给了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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