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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要求

张律师:你好 请问下 我在96年工作时 被电灼伤(深2度)当时因为公司的原因没做工伤等级鉴定,现在公司要我下岗,我可以向公司提出相应的补偿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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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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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不能以工伤不能工作的理由辞退你。如果你自愿离开公司,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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