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的案底几年可以消除?
刑满释放的案底几年可以消除
刑事处罚记录不会消除的,5年内从新犯罪算累犯,从重处理。
只有在个别地方有一些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认为可以对未成年犯罪的行为人积极悔改的可以在档案中封存犯罪记录。
在我国,被刑事处罚(判刑)过的,称为有前科;被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等)过的,称为有违法记录。
两种记录都会永久存在,只不过一般只注意查前科,不会去查违法记录而已。
大家平常说的“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记录,即有案底,有前科。
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询到。
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全部
刑满释放的案底几年可以消除
刑事处罚记录不会消除的,5年内从新犯罪算累犯,从重处理。
只有在个别地方有一些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认为可以对未成年犯罪的行为人积极悔改的可以在档案中封存犯罪记录。
在我国,被刑事处罚(判刑)过的,称为有前科;被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等)过的,称为有违法记录。
两种记录都会永久存在,只不过一般只注意查前科,不会去查违法记录而已。
大家平常说的“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记录,即有案底,有前科。
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询到。
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
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这些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的,但上述两样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
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因此,被行政拘留,对今后生活,不会有啥影响。
关键看你有没有做正式的处罚决定,即使是警告,向你告知并做出处罚决定(当场处罚决定书),那么也会有记录。虽说算不上前科,但也是劣迹的一种。
如果因为案值很小,警方出于教育的考虑,或是只是亲戚朋友间数额不大的游戏,没有做出处罚决定,那就不会有正式的记录。
此外,如果该地信息系统比较强的话,作为嫌疑人信息、出警记录什么的还是会有的,但对你生活基本没影响,不要担心。
根据《档案法》的规定,该案底就会长期(60年)保存,这种案底是不能消除的。
刑罚的特征
惩罚性
刑罚与惩罚具有紧密不可分离的联系,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常识。在这个意义上说,惩罚是刑罚的题中应有之义。
没有惩罚,就没有刑罚。刑罚的惩罚性,主要是通过对犯罪人的某种利益或者权利的剥夺而实现的。各种刑罚方法剥夺的利益或者权利的内容是有所不同的。正是根据这种剥夺的利益和权利的不同,刑罚可以分为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和资格刑。
死刑以剥夺犯罪人的生命为内容,其惩罚性是不言而喻的。自由刑以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为内容,使犯罪人遭受铁窗之苦,以示惩罚。财产刑包括没收财产和罚金,前者是对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的剥夺,后者是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的金钱,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使犯罪分子的财产遭受损失,从而体现出刑罚的惩罚性。
资格刑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的政治或者其他权利为内容,使犯罪人参加国家政治活动或者管理活动的权利化为乌有,借此表达刑罚惩罚的意蕴。毫无疑义,揭示刑罚的内在属性,首推惩罚性。要使刑罚发挥惩治犯罪的作用,就要通过刑罚对犯罪分子造成一定的痛苦,剥夺其一定的权利与利益。
这种痛苦和一定权利与利益的剥夺恰恰是刑罚赖以存在的基础。如果没有惩罚这一属性,刑罚就失去了其特性而不成其为刑罚。应该指出,惩罚虽然是刑罚的内在属性,是一切刑罚都具有的共性,但在刑罚进化的不同历史时期,刑罚的这种惩罚性的具体表现形态是有所不同的。
刑罚从残酷到轻缓,就是刑罚进化的一般规律。
教育性
刑罚不仅是对犯罪人的一定权利和利益的剥夺,而且还表明国家对犯罪分子及其行为的否定的评价,并且从道义上谴责犯罪分子,这对于犯罪人以及其他人都寓有教育的意蕴。
因此,教育也是刑罚的内在属性之一。教育作为刑罚的属性,在历史演变过程中,在各个时期的刑罚中所占的比重及其表现方式是有所不同的。在中国的蒙昧时代和西方的复仇时代,刑罚的惩罚性居于核心地位,刑罚的教育性是微乎其微的。
在西方的威吓时代,刑罚的教育性主要表现为用残酷的刑罚进行恫吓。当然,与此同时,中国和西方历史上主张发挥刑罚的感化作用的思想家也不乏其人。显然,与恫吓相比,感化与我们现在所说的教育,距离更为接近。
及至近代西方教育刑兴起,更是将教育视为刑罚的本质特征。应该说,教育因素在刑罚属性中的地位加强,正是刑罚进化的必然结果。中国刑罚特别重视刑罚的教育性。它通过对犯罪的谴责,使犯罪分子认罪伏法,在思想上受到深刻的教育。
因此,如果没有教育这一因素,刑罚同样不成其为刑罚。而且可以肯定,随着社会进步、文化发展,刑罚中的教育性这一属性将在中国刑罚中越来越占重要地位。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