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物价局自来水每吨多少钱 张家口市物价局自来水每吨多少钱
每吨的价格是0.08元
一、营口市依据营价发[2006]103号文件《关于调整营口市城市自来水价格的批复》执行。具体标准为: ①普通居民。饮用水:2。65元/M3、非饮用水2。45元/M3。
②特困居民。饮用水及非饮用水均1。5元/M3。 ③农村民用。饮用水2。15元/M3、非饮用水1。 95元/M3。 ④商饮。饮用水:7。19元/M3、非饮用水6。97元/M3。
⑤大生活。饮用水:4。495元/M3、非饮用水4。275元/M3。 ⑥基建。饮用水:6。49元/M3、非饮用水6。27元/M3。 ⑦高消费。饮用水:14。895元/M3、非饮用水14。 675元/M3。
二、 非门市房及小区内门市、住宅窗口从事不以用水为主的经营活动的用户,饮用水及非饮用水均执行2。65元/M3,不考核用水指标。 三、非门市房及小区内门市,以前店后居从事不以用水为主的经营活动,饮用水及非饮用水均执行4。
466元/M3;对有“特困用水收费证”的按2。 65元/M3执行。不考核用水指标。(4。466元的构成是居民水价占60%,商业水价占40%)。 四、非门市房及小区内门市,以从事经营活动为主且不以用水为主的,按适用水价执行,暂不考核用水指标。
五、非门市房及小区内门市,从事以用水为主的经营用户,执行适用水价,以前店后居从事经营活动的用户暂不考核用水指标。 其他用户按其超指标用水部分加收0。5倍。 六、临街临路门市(含后改造),一律执行适用水价,其中前店后居从事不以用水为主经营的用户,暂不考核用水指标。
经营项目不以用水为主,但从事以经营活动为主的用户,其超指标用水部分加收0。5倍,以用水为主及特业,不考虑商住情况,其超指标用水部分加收1倍。 七、社区、老年公寓、居民供暖锅炉均按2。
65元/M3(含非饮用水)执行。小区绿化用水(含非饮用水)按3。795元/M3执行。以上情况均不考核用水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