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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助 关于青年伙同打架斗殴致人重伤的刑事案例

  关于青年伙同打架斗殴致人重伤的案例我诚恳的向大家求助!希望你们能够帮帮我,先谢谢各位! 被告人其一,男。今年19岁,性格比较内向,很实在的人,但是胆子小(如果没有他的那些狐朋狗友的话)。他是我的弟弟,没有什么文化水平,我们是农村的家庭),从小父母离异,妈妈带我和弟弟又再组家庭,而家庭经济条件一直都很差,对于上学,弟弟又是很叛逆,小学六年级就已经辍学。
  。。。。。 案例的过程: 一直在我打工的弟弟很少回家,今年4月中旬突然回家,而在回家当天他骑着他人的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他自己左腿骨折受重伤,在医院和家里疗养了近两个月,他终于可以下地一瘸一拐的开始走路,又开始与他的那些狐朋狗友联系,还经常去县城里上网。
  在这期间他也从未向家人说起他在外与人打架的事情。 7月份中旬,弟弟去县城上网时被(辽宁)抚顺市某区派出所抓获,原因是,两个多月前,也就是今年4月份初,弟弟在(某歌厅酒店打工期间)伙同几人与另外一男(被害人)打架,而弟弟持刀致人重伤,这是弟弟被抓事后派出所通知我家人所陈述。
  而我家人对于事情的真实情况一无所知。 自从弟弟被抓后期间,家人也曾两次托人去看望弟弟想了解事情真实情况,但是都未能见到弟弟本人,而被害人是谁我家人也不知道。。。。。。。事情就这样搁下了,妈妈担心弟弟,上火而病倒,因为弟弟的腿伤还没痊愈,又被抓关进看守所。而我作为他的姐姐,也一直在深深的自责中,因为弟弟在被抓获当天,我是硬是拉着弟弟去县城陪我办事去的,可他偷偷跑去上网,才会。
  。。。。。 弟弟现在被关在看守所里,被抓自今已经近两个多月,开始的一个月里派出所两次给我家里打电话,说是让我继父或妈妈去签什么字,因家人不了解真实情况农活又太多走不开,就一直没有去,之后再没有任何消息。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弟弟的事情也不能就这样一直的等下去呀,究竟要托到什么时候?我们更不知道。
  
  因为我们对法律的意识非常浅薄,我家人应该怎样去拯救弟弟,怎么样去了解案子的真实情况。。。。。。 在这里我请求各位好心、还有专业的律师们,针对我弟弟的案子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现在法院好像还没有一审)在没有一审前我们能做点什么?。像弟弟这样的案子,如果判刑,要判多少年?判什么罪名?如果给弟弟请律师有可能把他保出来吗?或者判较轻的量刑? 期待各位的回复!谢谢!。

全部回答

20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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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针对我弟弟的案子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现在法院好像还没有一审,在没有一审前我们能做点什么? 建议你尽快前往承办你弟弟案件的那个抚顺区的派出所,了解一下目前案件在哪个环节以及具体案情和案件进展情况,然后再见机行事。
  不过,这个案件估计委托律师还是有必要的。  如果你无法了解清楚案情,委托律师就更是急需的事情了。 二、像弟弟这样的案子,如果判刑,要判多少年?判什么罪名? 从目前你的案情陈述看,应该认定故意伤害罪,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且造成了重伤的后果,根据《刑法》234条的规定,将会根据具体的情节、后果处三年以上(包括三年)的有期徒刑。
    后果特别严重则会处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三、如果给弟弟请律师有可能把他保出来吗?或者判较轻的量刑? 可否成功取保,主要是根据具体的案情决定。如果后果严重,且是你弟弟主要实施的伤害行为并致后果,估计能够取保的可能性不大。
  但是,委托了律师,律师可以利用其职业优势和专业知识,尽可能地寻求对被告人有利的各种因素,努力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所以说通过律师的辩护,达到对其有利的判决结果是完全可能的。
   。

2018-04-09

55 0
    看情节轻重,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条款判处。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和处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 行为人有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对此应注意以下两点:(1)伤害行为的非法性是构成本罪的前提。
  如果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一定伤害的,则不构成犯罪;(2)本罪故意伤害的必须是他人的身体健康。  自伤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其他罪,如军人战时为逃避军事义务自伤身体的,应按照刑法第434条的规定,以战时自伤罪论处。
   2 构成本罪的伤害程度限于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情况。轻伤以下的轻微伤和一般的殴打行为,不能构成本罪。至于重伤、轻伤、轻微伤区分的标准,应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为准。
     3 本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因伤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伤或者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本罪。
   4 对于刑法明确规定以其他罪论处的故意伤害行为,应按照刑法有关条款定罪处罚,而不能以本罪论处。   5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另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犯本罪的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故意伤害罪的认定问题 1 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主要在以下两种情形下不易区分:一是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既遂;二是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
    区别两者的关键是查明行为人犯罪故意的具体内容:如果行人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无论是否造成死亡结果,均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只具有非法的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则无论是否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都只能认定为故意伤害。
   此外,应注意以下三种特殊情况的处理:⑴对于突然实施犯罪,行为人故意的内容不确定或者顾他人死伤的,一般可按其实际造成的结果定罪。  造成伤害结果的,定故意伤害罪;造成死亡果的,定故意杀人罪;⑵因打架斗殴致人死亡的,除了明显具有杀人故意的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外,一般可按故意伤害致死定罪;⑶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之间的界限确实无法分清的案件,一般可本着疑罪从宽的原则处理。
   2 故意伤害(致死)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故意伤害致死,行为人虽然没有杀人的故意却有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死亡结果的发生完全是故意伤害行为引起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人不仅无杀人的故意,而且也无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死亡结果的发生完全是过失行为造成的。
     3 对于伤害程度的认定,应注意把受伤当时的伤势和治疗后的结果结合起来综合评定:当时情严重,治疗后基本恢复正常或者只形成轻伤结果,应以轻伤论;当时伤情并不严重,但虽经治疗最终呈重伤结果的,应以重伤论。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故意伤害(轻伤)案件由公安机关 作撤案处理后法院能否再作为自诉案件受理问题的答复 (1994年1月27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1993)277号《关于故意伤害(轻伤)案件经公诉程序由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的,法院能否再立自诉案件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的倾向性意见。对于已经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被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刑事自诉的,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和我院1993年9月24日《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并未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则不予立案,并应将不予立案的原因通知自诉人。
     此复 参考资料: 专家提供: 。

2018-04-09

25 0
具体问题还是请律师介入帮助为好

2018-04-09

53 0
2个多月,是不是已经都先行羁押了。 19岁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3年到10年量刑,就目前情况看,对受害人的赔偿肯定说不上是积极了,没有什么量刑情节,法官按照具体情况判了。 先去看守所问明白到哪一步了,再决定把,如果没钱找律师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不过这案子实际上找不找都差不多,情节比较清晰,也都认罪了。还没钱赔偿,就让法官判吧。

2018-04-09

54 0
你弟弟的这个案子,首先要看被害人受伤程度如何;其次要看几人中是谁是主犯,也就是谁的什么事引发的案件或是谁指使,谋划的此案。再有个人主观恶性如何,即你弟弟对自己的行为能给被告害人造成多重的伤害,是否认识到了。这三方面是量刑的基本要素,必须了解清楚。我的意见是先请律师和你弟弟接触一下,了解情况。其他的事情,前面的朋友都回答的很不差了,我就不多说了。

2018-04-09

52 0
你别着急~事情你都没有弄清楚呢~ 等事情弄清楚你在发贴~这样律师才能根据你弟弟的情况给你适当的帮助~ 先要知道受害人伤势还有问问你弟弟事情的来龙去脉~ 你别着急~ 冷静下来~ 跟你弟弟好好说说~让他把真正的事实全说出来 ~别让他跟狐朋狗友在一起了~ 好孩子慢慢也变坏了~ 你是个好姐姐 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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