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自建自住镇上房屋多年,安装水电气闭路等用了1万元,现在房屋出售给我(买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提及到这个,现在卖方要我再付这笔钱,卖方合法吗,卖房是否算违约?原合同中写的送家具,家电给买方(没有具体指明是什么家具家电,)现在也反悔不送了。理由是房屋价格低了。卖方理由成立吗?
水电气属于房屋的基建设置,应该作为房屋的一部分。闭路,可以协商,不属于房屋的基建,大不了让他拆走。。如果合同中写了送家具、家电,以签订合同时,房屋内配置为准。说白了,都是小产权房,法律上严格来说,房子都是违建的,就该立马拆,还没有补偿。。。但是,作为房屋出售,不考虑小产权的问题时,附属设施是房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闭路你不要就让他拆走好了。。
水电气属于房屋的基建设置,应该作为房屋的一部分。闭路,可以协商,不属于房屋的基建,大不了让他拆走。。如果合同中写了送家具、家电,以签订合同时,房屋内配置为准。说白了,都是小产权房,法律上严格来说,房子都是违建的,就该立马拆,还没有补偿。。。但是,作为房屋出售,不考虑小产权的问题时,附属设施是房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闭路你不要就让他拆走好了。。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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