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朋友的时候以女友名义买了房,全部钱款都是男方支付的,如今分了手,想把房子卖了,但是女方想把房子买下,但是又一下拿不出那么多钱,男方希望一次性付清,所以提出卖给其他人,女方不同意请问:这种情况下,可不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是对男方有利还是对女方有利?当初钱款是男方转账给女方的,男方由于在上海没有购房资格所以才以女方名义购买的。请教各位法律大神!不胜感激!
书面协议书没问题要回钱
书面协议书没问题要回钱收起
公产房比较贵,交易费的 10%,我卖过
不可以用男方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只能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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