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见谅我是新手,我们厂工资是隔月发放,比如9月份发的是7月的工资,这样9月工资计提、发放这块该怎样处理呢?是按正常处理程序,计提9月的工资,只管把发的7月工资和计提9月的差额在本月补提? 我们一时半会还不能改成次月发放工资。像我们这样的情况怎样做分录能靠近合理呀? 多谢!
你说你们厂9月份发的是7月的工资,这只不过是你概念的一种误区。确切一点说,应该是你们厂9月份发的工资,是看职工7月份的考勤才对。认识到这一点之后,你提到问题实际上已经不存在了。企业只要是一个月发一次工资,这个月所发的工资,毫无疑问就应该计入该月的成本费用中去。一般情况下,企业工资的发放在先,计提核算一般都是在发放之后进行。
1、你们是隔月发放工资,那么你9月份的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必须包括8月、9月两个月的未发放的工资;
2、 9月中某日发放7月工资时,按工资表应付工资数冲回以前计提的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另外,还要结转工资表扣款项:比如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以上两笔分录的冲应付职工薪酬的数,如果与你7月计提的工资有差异,差异小忽略之;差异大,在9月调整7月的计提工资数;
3、8月和9月计提工资时,分别计入当月成本费用:
借:生产成本-直接人工
制造费用-工资
管理费用-工资
营业费用-工资(等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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