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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闭怎么给与经济补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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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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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但是由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装饰品比较复杂,在用人单位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律规定的行为或者没有其他过错的情况下,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再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就不公平了,因此,《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0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除此之外,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用给予经济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关于补偿金发放标准。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如果依法公司应给你补偿金,那么他给你的经济补偿金应是你相当于你现在工资的三倍。
  具体金额你们可以协商。 按照你合同的约定 当地劳动部门的规定 每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 先协商 不成的话再去仲裁 拿上你的劳动合同 应该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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