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起了一套房子,首先,交定金4万元,然后签订了定金合同。定金合同规定60日内双方须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一直到定金合同签订的第61天为止,双方仍然没有达成签订房屋正式买卖合同的共识(买方要求付房屋成交价百分之50的首付款后卖方办理过户并给予买方钥匙,然后于4个月内付清剩余购房款。而卖方不同意,拒绝签订该正式房屋买卖合同。)这样的话,定金合同按理说就过了约定时间了,违约方是谁?还是说交易不成立,卖方退还买方4万元定金?
如你所述,合同一直没有签订的,从法律上来讲,该4万元不属于定金,因为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由合同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的一定金钱或其他替代物;合同成立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卖家预期违约,违反先合同义务,可要求返还4万元,并要求赔偿在在为订立该合同所受到的损失。
如你所述,合同一直没有签订的,从法律上来讲,该4万元不属于定金,因为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由合同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的一定金钱或其他替代物;合同成立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卖家预期违约,违反先合同义务,可要求返还4万元,并要求赔偿在在为订立该合同所受到的损失。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