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所住的房子是2001年在房产公司购买的。当4年按揭完成后,我欲再贷款投资生意,却才发现房产证上有2/3的面积属于划拔地,从而导致银行不予贷款,而且房子不能出买了。
现在我以商品房的价格买回来的房子却不是自己的了。我是否应该采用法律手段起诉房产公司?该怎么做?请专家帮忙详细解答。
1、房证上是不可能标注“使用权类型”的,你说有2/3是“行政划拨”(使用权类型)应该是土地使用权证书上标注的。
2、开发商与当地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是可以约定有多少面积是住宅用地,有多少面积是行政划拨。 但要注意的是,能够使用“行政划拨”类型的使用权人必须是符合《行政划拨目录》的单位。如果你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确实表明了剩余的1/3面积是“住宅”,那么这部分土地是可以进行转让,也可以进行抵押的。
3、你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现在应该为经过城市住宅用地分户之后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如果不是,请你去当地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办理。
4、你从房产公司买了商品房,应该立即去当地规划和...全部
1、房证上是不可能标注“使用权类型”的,你说有2/3是“行政划拨”(使用权类型)应该是土地使用权证书上标注的。
2、开发商与当地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是可以约定有多少面积是住宅用地,有多少面积是行政划拨。
但要注意的是,能够使用“行政划拨”类型的使用权人必须是符合《行政划拨目录》的单位。如果你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确实表明了剩余的1/3面积是“住宅”,那么这部分土地是可以进行转让,也可以进行抵押的。
3、你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现在应该为经过城市住宅用地分户之后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如果不是,请你去当地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办理。
4、你从房产公司买了商品房,应该立即去当地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分户手续,需要带以下材料:一是房证、契证;二是身份证,手续费为23元/户。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