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你的,产权是你。不需要过户啊~名字都是你的怕什么啊!
你有证据吗?起诉吧! 如果她家人也同意,那你就可以过户了。 麻烦了。那是相当的麻烦。
由于我国对房地产类不动产采取登记确权政策,即谁登记谁拥有,因此,虽然房子是你买的,但产权登记却是你亲属的名字,你已不再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因此,一旦她不在后,房子只能按照《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的规定,由有继承权的继承人依法继承。
如果她没有法定继承人,则按照《继承法》第三十二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的规定处理。
综上,无论你是出于何种考虑这么做的,但房子毕竟是由你出资购买的,为避免无谓损失,建议在你亲属有生之年把产权变更过来。
我国房产实行登记制,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因此目前这种情况对你非常不利,一旦你的亲属去世,就说不清了,肯定由他的子女继承,和你无关.因此你应该趁你的亲属在世过户到你的名下.
可以到法院进行确权之诉,要求法院确认该房产实际为你出资购买,你亲属只不过为名义产权人。只要证据充分,法院可以确权的。然后凭法院判决书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