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1月有幸得到购买单位房的机会,由于房子位置好,内部购买可以优惠1000一个平方,于是筹钱购买。 这时一个玩的较好的朋友,家里开厂的,他愿意出资,但是前提是合资购房,等房子涨价了要求我卖出去分他利润,我听着觉得可行,就答应了。 单位房子供55万100平方,于是朋友出资30万,我出25万(因为以我名义购买每平方便宜1000元,相当于节省了10万) 房子付款后,过了两天单位要我签协议,《是什么单位优惠房,要与单位签订8年劳动合同,中途不得辞职、跳槽等,否则赔偿单位优惠的1000元没平方加违约金5万元,或由单位收回房子》 房子是期房,要到2011年9月才能交房,我把单位的的协议对朋友说了声,于此同时朋友要我签了份《合资协议》具体内容是: 今日与XXX合资购房,某小区几栋几室,100平方的房子,价格55万元,其中李某(就是我朋友)出资30万,黄某出资25万,今后此房上市出售后利润、风险各担当一半,不得反悔。
否则双倍赔偿对方的投资款。若黄某不能再单工作8年赔偿优惠金,由双方负担。 我看了看没什么异议就签字了,可是今年10月份的时候,朋友就催促我卖房分钱,可是我只有一张发票怎么卖?房子还有一年才建设好,现在还只是个基础!! 朋友说没关系,能卖!卖了房赶快把钱给我就是了,我听着感觉好没道理,这才几个月什么都没有我怎么卖? 可过了两天单位通知我说房子属于定向销售,不能对外出售、买卖、租赁等,房产证也要等劳动合同8年到期再下发!! 我看这情况房子是卖不了了,于是跟朋友说了,朋友说我不管,当时写好的是合资,现在房价已经涨了(他是根据周边房价上升的价值评估的)你得还我钱,分我利润,我实在没辙,就把车卖了,在从亲戚那拿了几万,把30万还给了他,他还不同意,说房子涨了20万还要给他10万,我说房子没买,你中途撤资我都没告你了,还你本金算对的起你了。
他说我们是合资的有协议在手,你不还钱,我们法院见,后来他说你再给我5万我们就两清了,我老婆要我给了算了,我就又给了他5万,纯粹当时利息吧!也算认清一个人了!! 付钱后,我找他要《合资协议》要求毁掉,他说弄丢了,等找到了帮我毁掉,我不放心,要求他写了个《收据》注明从此两清。
本以为无事,可是这两天,李某又打来电话,说房子又涨了2万,要分他一半,加上以前没要的5万共6万,要给他,我问他你有完没完?他说我们是合资买的房子,你还钱了就了事,我没理他,挂了电话,结果他现在还时不时到我单位门口转悠,还带着几个人,已经严重影响我的生活了,这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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