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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工伤索赔

我的工伤被评为六级,如果我还在厂做但是厂里要求的工作我做不了.厂里是不是要按规定每月给我60%的工资?还有就是如果我还在厂里干一年,哪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还有没有得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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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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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级伤残属于“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规定,你可以接受厂里的工作安排,也可以不接受安排,而要求按规定领取本人工资60% 的工伤津贴。
   由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领取,因此,只要你还在厂里继续工作,这笔费用是不能领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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