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的房子以前送给邻居了现在还能要回来吗,没有合同
个人观点 仅供参考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的规定,买房人是具有本村成员资格的人,只要买房人和你母亲在买卖房屋时都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正常人,那么这个买卖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你说到现在没有过房,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的规定,没有过户也是有效的,不...全部
个人观点 仅供参考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的规定,买房人是具有本村成员资格的人,只要买房人和你母亲在买卖房屋时都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正常人,那么这个买卖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你说到现在没有过房,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的规定,没有过户也是有效的,不管什么时候你都要不回来了。
房屋过户问题:如果你母亲现在反悔了或者有其它借口拒绝配合买主办理过户手续,买房人可以通过《合同法》、《合同法解释(一)》第九条和((物权法》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来主张该项权利。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的规定,如果买房人不具有本村成员资格,也就是说他不是本村的人,那么他与你母亲的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你们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认定他们的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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