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好,要毕业了,在某个比较偏僻的地方租了一个床位,这里的环境怎么说呢?都是传房,外面刷着白粉,外观上好像建筑工地上的民工房。里面四个床位,我去的时候还有两个床位--上下铺,我跟已经在那的一个女孩说,正好,我就要这个下铺好了。然后,我去主管人那里问了具体的设施,还有说了要下铺。
就想定下来了,我问他要合同,和房产证等证件,他说这种小地方,便宜的地方没那个必要。结果给我开了200元的押金收据。上面写:租期:6月10号到7月9号。某号码的房屋押金200元。然后写上我的身份证号。过了两天,我再次给他打电话,说要用到电脑,房屋里的插座好像不好用了,麻烦他帮我换一下,然后我重申要租下铺,最后电话挂掉,又重申了我要下铺。
电话中差不多提了三次,我再次强调。结果,昨天,6月15号,周五,刚忙完答辩,下周要上班了,我想赶紧搬家,于是提前打电话跟他打招呼,结果他说下铺给另一个女孩租住了,我跟他讲了半天,说我唠唠叨叨,说我根本没必要因为这个而罗索这么多。我说既然那个女孩脚不好,我的腿也不好,真得不好。
让他给我找一个下铺,换一个房子也行,他说没有了!后来,他很不耐烦了。说大不了,你们一个搬走,或者两个都搬走。听他的意思,可能有点威胁的意思。我没办法,马上要上班了,现在找房子很不好找的。我有刚毕业,没什么钱。后来很郁闷,当晚就遇到一则住房消息,今天(6。16)去看了,很好,价格也合理,就订了下来,然后马上去那个男的那里去取回定金,因为我组的下铺给人住了,当他给她住下铺的时候,就已经相当于毁约,我不是法律系的,只是略微懂一点点。
可是他不在,找电话找他,说在外面办事情,然后又说:你就因为上下铺退押金是吧?我跟你说:不退!我现在忙,回去再说!我在外面看房子跑了一天了,午饭还没吃呢,下午两点多了,它可能下午五六点才回来,难道要我等他?等来了难道就给我解决么?道义上说,他是违约了,可是,我却没办法要回押金……刚毕业,身无分文的……200块钱,我不想白白扔给他,请问我有什么方法解决吗?法律上也可以,其他的也可以……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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