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生前有一住房口头表示给我,妈妈和妹妹都同意给我,现此房要拆迁,拆迁有二种补偿形式,我们选择了要房(拟给我们的房拆迁办说是商品房不是经济适用房,价格要比商品房便宜,但随时可交易)。拆迁是分二步走:先按有关政策旧房清算,领取现金时我妈和妹妹共同签了一份委托我办理拆迁接谈、签约、交房及领取拆迁补偿等手续的继承委托书;再等还的房建好后去买房,但我要求房主写我的名字拆迁办说只能写我妈的名字,说我的户口不在拆迁处,请问拆迁的政策是这样规定的吗?
拿你父亲的死亡证明。之后让你妈和你妹妹签署一个放弃继承权的协议进行公证。这样唯一的继承人就是你了。不管你的户口是否在拆迁范围内你做为唯一继承人补偿协议可以签署你的名字。
拿你父亲的死亡证明。之后让你妈和你妹妹签署一个放弃继承权的协议进行公证。这样唯一的继承人就是你了。不管你的户口是否在拆迁范围内你做为唯一继承人补偿协议可以签署你的名字。收起
这需要与房管局协商,原则上可以修改,但手续复杂,建议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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