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在中国未来有发展前途吗?
直销就是:“直接于消费者家中或他人家中、工作地点或零售商店以外的地方进行商品的销售,通常是由直销人员于现场,对产品或服务作详细说明或示范。” 2005年 12月1日《直销管理条例》、《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将同时生效,中国直销立法终于走完了重要的一步。 由于一些直销企业为了急速暴富,采取了一些投机取巧的做法。所以,才有了如此一个管理条例配发一个禁令同时出台的奇怪现象。因此,直销条例可以说是“严”字当头,尤其是把有传销性质的“老鼠会”更是作为首先打击的对象。 中国直销资讯服务中心主任罗光清分析:“30个...全部
直销就是:“直接于消费者家中或他人家中、工作地点或零售商店以外的地方进行商品的销售,通常是由直销人员于现场,对产品或服务作详细说明或示范。” 2005年 12月1日《直销管理条例》、《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将同时生效,中国直销立法终于走完了重要的一步。
由于一些直销企业为了急速暴富,采取了一些投机取巧的做法。所以,才有了如此一个管理条例配发一个禁令同时出台的奇怪现象。因此,直销条例可以说是“严”字当头,尤其是把有传销性质的“老鼠会”更是作为首先打击的对象。
中国直销资讯服务中心主任罗光清分析:“30个拨出比例的百分点控制了有限层次的发展,因为真正出现这种非法传销或者金字塔式的营销模式的,基本上是多层次的。”据调查,中国对直销感兴趣的人群约占总人口的2%?2%,但能长期坚持经营的一般不超过0。
5%。部分消费者对这种无店铺的新型营销模式还不是十分适应。目前,已经进驻北京的几家直销企业对条例的出台非常关注。有迹象表明,直销员的模式发展空间有限。
按照直销法规细则规定的“详尽”的信息披露制度,和比例相当高的保证金,将使不少的直销企业倍感吃力。
首先,允许直销的产品仅限于化妆品、保健食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和小型橱具5项。其次,在《直销管理条例》的配套规定中,明确要求了直销企业必须存缴保证金,用来解决企业与员工或消费者之间的经济纠纷。
保证金要保持在直销企业上月收入的15%水平,最少不得低于2000万元,最高不超过1亿元。专家认为,这样的条款一出,势必会让相当一批资金不太雄厚的中小直销企业感到吃力。首都经贸大学教授陈及:“高额的保证金是个门槛,一些小型的直销企业如果交不起这笔钱就要打退堂鼓,从而也可以起到淘汰一批劣质企业的目的。
”还有一项让直销企业头疼的规定就是信息披露。按照新规定,企业每月的经营收入、直销员收入及纳税金额等都要向商务部、工商总局上报。一些直销企业高层私下向记者表示,这些披露的问题将可能涉及直销员的个人隐私,而且如此详尽的信息披露,在执行上也是个不小的难题。
另据一项调查显示,中国对直销感兴趣的人群约占总人口的2%-3%,但能长期坚持经营的一般不超过0。5%。部分消费者对这种无店铺的营销模式,面对面地直销培训很不适应。消费者:“挺烦的。来回来去地总是说,感觉很不好,从心理上就很抵触,没有安全感。
”“连个店铺都没有,我觉得太不安全了,我宁可去商场里买。”这些担心在新办法中都有明确规范。例如要求直销企业必须要有专卖店的经营模式,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宣扬直销员以往的收入情况,不得在政府、军队、学校、医院及居民社区、私人住宅内举办变相培训等等。
直销法中,对于争议最大的佣金拨出比例问题,草案仍紧持限定在30%以内。对此业内人士指出,这将逼迫不少直销企业使出变通招数,规避限制。新规定是为了鼓励发展单层次直销,对业务团队的掌控力更强。
但现在直销企业对经销商的佣金一般在50%至60%之间,如果达不到这种幅度,直销根本开展不起来,因此企业一家会想到变通招数。他们可能采取的方法是,巧立名目设立很多奖励项目,向经销商转移利润,或在给经销商30%之前,先另外制定一个终端销售指导价格,经销商可以根据这个指导价进行价格上的协调。
这样会形成双重价格体系,导致市场价格混乱,难以控制专卖店窜货、跨地区销售。这样还会出现两套账目的问题,拿到直销牌照的企业的账目情况是与商务部联网的,在网上做给商务部看的是一种计算方法,在市场上给经销商看的账目又是一种做法。
在直销立法前期,雅芳获得了国内第一个直销试点,似乎表示单层直销受到了高层认可。对此业内人士称,实际上,安利多层次直销方式并没有被彻底关在大门外。
在西方国家,赚钱就是赚钱,只要遵纪守法,怎么赚钱那就是你自己的本事了,即使佣金拨出比例定在90%,你有能耐弄到手你就去干,市场自然会在利润达到社会平均比率的情况下把过于贪心者驱逐出去。
而在中国,一切都要政治化,都要服从政治的需要。在内部局势逐渐不稳定的当下,“老鼠会”这种多层次有组织有利益的集群,显然对政治稳定构成了直接的威胁,很可能发展成为被称作“邪教”之类的团体,并在经济成分上衍生出政治诉求,在中国特色的权力资本化与资本权力化的社会环境中,这种无店铺模式一旦演化为看不见摸不着的社会势力,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所以,才有了对“明确要求了直销企业必须存缴保证金,用来解决企业与员工或消费者之间的经济纠纷。保证金要保持在直销企业上月收入的15%水平,最少不得低于2000万元”、“企业每月的经营收入、直销员收入及纳税金额等都要向商务部、工商总局上报”这种匪夷所思的规定。
通看上去,其他行业没有一个会有如此严格的规定。2000万元爬在国家帐上不能动弹,这相当于中国统计口径下一个中型企业的资产总值!而企业经营收入、直销员收入及纳税金额不仅要对税务部门公开,而且还要向商务部和工商总局上报,在目前政府信息制度条件下,这等于向全社会公开。
这种规定,即使是那些上市圈钱的企业都不会有如此严酷的禁锢、限制和规约。
谁设想过,在家用电器、数码产品、药品、房地产等领域,会由政府规定上缴保证金?谁能举证,在那些通讯、日用品、食品等领域会由政府规定一个利润率?谁又看到,在上市公司想方设法坑害中小股民、股市开办10年间活活从民间搜刮了10000亿元的背景里,政府要求上市公司管理人员甚至基层员工要公开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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