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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再婚后房产

母亲1986年再婚时,男方有房。后1995年房改回迁时,两人共同承担了3万元房款,现在房的产权人为继父。请问:1、这套房子是否属于两人共同财产?2、母亲占有这套房产的多少份额?3、如母亲想把属于自己的那份房产赠与女儿,遗嘱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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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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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迁后共同承担的房款以及房屋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 2.母亲占有回迁时共同承担房款的一半以及房屋增值部分的一半财产。 3.可以直接在遗嘱中写明,自己所占财产份额由女儿继承。(经过公证,法律效力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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