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厂会计上的生产成本如何结算,帐务如何作送货单还是结算单
印刷、复用企业成本核算办法
(一)说明1。为了规范印刷、复制企业的会计核算,正确计算印刷、复制企业的产品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特制定《印刷、复制企业成本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书刊、报纸印刷、音像电子出版复制(复录)等企业。包装装潢、铁制罐和塑料等其他印刷制品企业可参照执行。
(二)书刊、报纸印刷成本核算1。印刷具有连续、多品种生产和分阶段结算产品的特点,要求印刷产品成本核算采用分类与分批相结合的方法。 在实际工作中,一般按产品类别、定单、批量等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在分批核算成本的基础上,也可按“本”、“件”、“张”计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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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复用企业成本核算办法
(一)说明1。为了规范印刷、复制企业的会计核算,正确计算印刷、复制企业的产品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特制定《印刷、复制企业成本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书刊、报纸印刷、音像电子出版复制(复录)等企业。包装装潢、铁制罐和塑料等其他印刷制品企业可参照执行。
(二)书刊、报纸印刷成本核算1。印刷具有连续、多品种生产和分阶段结算产品的特点,要求印刷产品成本核算采用分类与分批相结合的方法。
在实际工作中,一般按产品类别、定单、批量等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在分批核算成本的基础上,也可按“本”、“件”、“张”计算成本。
2。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按实际发生数计入本期成本、费用。
如采用计划成本法或定额成本法等方法核算的,应在规定的成本核算期内调整为实际成本。
3。为正确计算印刷产品的生产成本,企业应按各个生产车间(包括独立工段、独立小组,下同)在生产过程中所担负的任务,划分为基本生产与辅助生产。
(1)基本生产,是指为完成各类印刷产品加工任务而直接进行的生产,例如电脑制版、胶印印刷、装订等基本生产车间,分别核算各基本生产车间产品生产时所发生的生产费用。
(2)辅助生产,是指为本企业基本生产服务而进行的生产,单独核算企业内部为印刷产品生产提供劳务时所发生的生产费用。
4。为便于按加工步骤计算分类产品的分段成本和总成本;对具有几个生产工段多生产步骤的基本生产车间,企业还可按各工段在生产中担负的任务划分为基本工段和辅助工段。
(1)基本工段,是指直接为各类印刷产品进行生产加工,并能按产品的批别分别统计工时消耗且工时所占比重较大的主要生产工段,如制版车间的电脑排版、电分,或CTP直接制版等工段;印刷车间的轮转胶印、平印、零件印刷、上光、贴塑、过油等工段,装订车间的骑马河、平装、精装、联动机等工段。
(2)辅助工段,是指为基本工段提供劳务或对基本工段的产品进行检验的附属工段或工序,如制版车间的整版、磨版等工段或工序,印刷车间的晒版、调墨、成品检查、文字检查等工段或工序;装订车间的烊胶、毛(光)本检查、磨刀等工段或工序。
5。为统一印刷产品的计量单位,企业计算分类产品单位成本时,应采用实物产量,个别不便统计产量的特殊产品可用百元产值;计算分批产品的单位成本和机种单位成本时,应采用实物产量。
印刷产品基本分类及计量单位,示例如下:电脑排版(万字)
制版(四开块、十六开块)
书版轮转胶印印刷(包括上版)(令)
书版双面胶印印刷(包括上版)(令)
单色胶印印刷(包括制上车版)(对开色令)
彩色胶印印刷(包括制上车版)(对开色令)
零印印刷(百元产值)
骑马装订(千本——32开、令)
平装装订(串线订、无线胶订)(万页——32开、今)
精装装订(万页——32开、令)
特种装订(万元产值)
上光(或过油)(令)
压膜(平方米、令)
外购商品纸张代料其他其中,外购商品,是指本企业向其他单位购入的不经过本企业任何加工或装配,或为客户发外加工后加收管理费的商品。
6。印刷产品生产成本核算,应设置以下成本项目:
(1)原材料,是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虽不构成产品实体,但有助于产品形成的各种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如制版用的软片和各种药水,印刷用的油墨、橡皮布、PS版,装订用的热熔胶、线、布,压膜用的塑料薄膜、胶水等。
(2)印刷用纸,是指为委印单位代垫纸张进行产品加工时,该产品实际耗用的纸张成本。
(3)燃料和动力,是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燃气和动力费用。
(4)工资及福利费,是指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以及其他各种属于工资性质的补贴和职工福利费。
(5)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报废损失,包括纸张超伸放、产品缺交与补版和重制重印的损失。
(6)制造费用,是指生产车间为加工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工资和职工福利费、折旧费、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保险费、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7)委托外加工,是指委托外加工时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7。企业进行印刷产品加工生产,应按生产过程中各项生产费用的用途;分别设置“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及相应的“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等明细账子以归集。
(l)基本生产明细账,应按各个基本生产车间及其所属各个基本工段和各分类产品别设置,分别按成本项目进行归集登记。
对基本生产车间所属各辅助工段的生产费用,可以合并设置一个账户予以归集;辅助工段只设置工资及福利费一个成本项目,其他各项生产费用并入“制造费用”明细账进行核算。
(2)辅助生产明细账,应按各个辅助生产车间、部门,以及为受益部门提供的劳务或产品别由厂部统一设置,分别按成本项目进行归集登记。
(3)制造费用明细账,应按各个基本生产车问及所属工段分别设置,并按制造费用细目进行归集。
8。原材料成本的归集与分配
(1)企业生产过程中耗用的原材料,应按车间、部门、工段和用途别归集的“材料耗用汇总表”,据以登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有关明细账。
(2)基本生产车间一个基本工段生产两类或两类以上的产品,且耗用同一种原材料,应尽可能分别统计各类产品的实耗数,并按实耗数计入产品成本;如不能划分而又必须分配的,可按实物产量、工时比例或产值比例进行分配,计入有关产品成本。
9。人工成本的归集与分配
(1)基本生产车间的工资及福利费,应按车间、部门的“工资汇总表”,据以登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等有关明细账。
(2)基本生产车间的一个基本工段生产两类或两类以上产品,各类产品的人工成本,可按该工段的实耗工时(或实物产量)工资率乘各类产品的实耗工时数(或实物产量)计算后求得。计算公式如下:基本工段实耗工时(或实物产量)工资率=工资及福利费总额÷实耗工时(或实物产量)总数(3)基本生产车问的几个基本工段共同完成的同一类产品,其人工成本应按各工段的实耗工时(或实物产量)工资率乘各工段实耗工时数(或实物产量),分段计算各个工段成本,经加总后计入该类产品成本。
(4)基本生产车间辅助工段的工资及福利费,按各受益工段的受益程度采取定额法比例分配。
辅助工段发生对外供应劳务收入,不得直接冲减基本生产成本;对外供应劳务应负担的工资和福利费,可以根据实耗工时及工时工资率或定额成本进行分配。
10。燃料和动力成本的归集与分配
(l)基本生产车间生产耗用的燃料和动力,按使用车间、部门的仪表记录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没有仪表记录的,燃气按所用设备每小时耗用量计算耗用数分配;动力按使用机器的马达匹数与开动台时的乘积比例分配,分别记入有关明细账内:①属于基本生产车间的基本工段耗用的;应记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①属于基本生产车间耗用而不能按基本工段划分或由辅助工段耗用的,应记入“制造费用”明细账;③属于辅助生产车间耗用的;应记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明细账。
(2)基本生产车间的一个基本工段生产两类或两类以上的产品,其燃料和动力直接记入受益产品;如不能直接记入的,可按实物产量或工时比例进行分配。
11。其他直接费用的归集与分配企业生产过程中,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直接计入产品成本。
(1)印刷用纸张和委托外加工发生费用,直接计入产品成本。
(2)固定资产折旧和低值易耗品摊销,分别按使用车间、部门编制的“应计折旧明细表”和“低值易耗品摊销明细表”,将应由各受益的车间、部门负担数,分别记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有关明细账;对应由基本生产车间负担的部分,还应按各受益的基本工段分别归集登记,尽可能直接计入受益产品成本。
(3)照明电和水,应按使用车间、部门的照明电表和水表的记录数的比例进行分配。如无仪表记录,照明电按使用灯光的千瓦数与使用小时数的比例分配;水按每小时耗用量或人员比例分配,分别记入“制造费用”、“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有关明细账。
(4)机器和房屋租赁费,能直接按使用车间、部门划分的,应直接记入“制造费用”、“生产成本——辅助生产”和“管理费用”等有关明细账;不能划分的,应按受益车间、部门的使用工时或使用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5)基本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废品损失,应在同类产品已完工产成品之间进行分配,不得将报损的废品支出,列入其他成本项目。
12。共同费用的归集与分配企业生产过程中,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产品成本。
(1)辅助生产车间成本的分配
①辅助生产车间有商品制造任务或对外供应劳务的,应根据有关的施工单和用料、耗料记录,按其应负担的实际成本计算。
②辅助生产车间为企业内部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应按该辅助生产车间为之服务而实际耗用的原材料和人工实耗工时数乘以工时成本率计算。
③辅助生产车间分配转入基本生产车间、各辅助生产车间和管理部门的劳务成本,应分别记入“制造费用”、“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明细账的有关项目内。
(2)制造费用的分配基本生产车间的发生的制造费用,按实物产量、工时比例分配于该车间的基本工段。
13。月末,企业应根据“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等有关明细账和各种材料、费用分配表,及其他有关的单据,进行成本核算与分配,求得如下各种成本:(1)各辅助车间当月各项目成本和总成本;(2)各基本生产车问及其所属工段当月各项目成本和总成本;(3)各类产成品的各项目成本、总成本和单位成本;(4)各类在产品的各项目成本和总成本;(5)各批产品的分批成本和单位成本。
14。完工产品与在产品成本的划分界线
(l)电脑照排产品以出菲林片为产成品,未出菲林片为在产品;
(2)胶印照相制版产品以打样签准为产成品,未签准为在产品;
(3)印刷产品以印制单规定的产量印刷检查完毕后可供销售,或可移交下一工段为产成品,在此以前为在产品;
(4)装订产品以装订、检查、包扎好可供销售为产成品,在此以前为在产品;
(5)其他产品,以加工完毕可以单独向客户结价收款的为产成品;不能单独结价收款的,以可移交下一工段加工的为产成品,在此以前均为在产品。
15。完工产品与在产品成本的分配标准
(1)材料成本:凡能按产品批别建立用料记录的,均按分批记录计算产品的用料成本;如不能按批建立分批产品用料记的,可按实物产量、约当产量或产值比例进行分配。
(2)人工及费用成本(指工资及福利费、燃料和动力、制造费用),一律按在产品与产成品所消耗的工时、产量比例或约当产量进行分配。
16。完工产品与在产品成本的核算(1)企业必须如实核算完工产品与在产品成本,对由基本生产车问的几个基本工段,多步骤加工完成的分类产品,可以按工段计算在产品成本。
(2)企业核算各分类在产品和产成品应负担的单位生产成本时,应将上期结转在产品成本与本期各同类产品的生产费用发生额合并后计算。公式如下:
①材料成本计算本期产成品和期末在产品应负担的单位生产成本(指实物产量或产值)=(期初在产品成本十本期生产费用发生额)÷(本期产成品实物产量或产值十期末在产品实物产量或产值或约当产量)
②人工及费用成本计算本期产成品和期末在产品应负担的单位生产费用数(指实耗工时或实物产量)=(期初在产品成本十本期生产费用发生额)÷(期初在产品工时数或实物产量十本期发生工时数或实物产量)
17。
产品销售成本的核算产品销售成本和期末产品成本的核算,按完工产品成本和完工产品同口径的实物产量或百元产值成本计算的单位成本进行核算。公式如下:(1)按实物产量计算销售成本①实物产量单位成本=(期初完工产品成本十本期增加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完工产品产量十本期增加完工产品产量)
②本期产品销售成本=本期销售产品数量×实物产量单位成本③期末产成品成本=期初完工产品成本十本期增加完工产品成本—本期销售产品成本(2)按每百元商品产值成本计算销售成本①每百元商品产值成本率=(期初完成产品成本十本期增加完成产品成本)÷(本期销售收入十已开发票尚未回笼的销售收入十已完成但尚未开出发票的该类产品的销售收入估计数)
②本期产品销售成本=本期产品销售收入×每百元商品产值成本率③期末产成品成本=期初完成产品成本十本期增加完成产品成本—本期销售产品成本④每本(套、张)单位成本一该批总成本。
印制本(套、张)数量该批总成本=∑(各产品实物量×该产品单位成本)
(三)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成本核算1。音像电子出版物的复制,是将母带、母盘上的信息进行批量翻录的生产活动,要求企业按产品载体形式(产品品种)归集产品生产费用,一般将母带、子带、CD母盘、CD子盘、DVD母盘、DVD子盘等品种作为产品成本的核算对象。
企业可按上述分类产品分别核算产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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