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工厂外贸员,最近跟一个外贸公司做生意发了一批200万的产品给他,可是外贸公司那边说最终老外客人不要这批货了。我东西都已经生产好了,产品已经在途中了.这货款怎么收回来.合同签过了,但出货日期有改动过.如果打官司能赢吗?那个外贸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一百万.我应该怎么做?
这是一个合同法的范畴。首先你单位是与外贸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而不是与老外客人签订的供货合同。其次,应考虑供货合同的变更问题在合同中约定没有,如果约定了就要按合同办理。如果没有约定供货时间变更,而你单位没有取得对方同意延期供货就难办了,如果取得了对方同意延期供货或对方对于延期供货收到货物了且没有异议,则对方应当承担合同义务。
至于对方注册资金不到一百万,不影响你的货物赔偿问题,企业的净资产才是关键,如果对的净资产远远大于注册资金,一百万元的赔偿不存问题,注册资金(实收资本)只是净资产的一部分!
祝你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