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计征是按扣除个税的实发工资算还是扣个税之前的应发工资?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
1、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3500元/月,为应纳税所得额,按3%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计算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工资薪金收入-2000-“三险一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万以上的 45 13505
例:王某当月取得工资收入91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则王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9100-1000-3500)*20%-555=365元。
。
把该缴纳的保险都扣了,再计算个税,再减去税金,就是实发工资了。
你的描述不是专业术语。 含税收入减去按照国家规定范围内自行负担的五险一金数额等于计税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