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承租人,跟房东签订了3年合同,并交15000押金。经营了一年多连连亏损,想提前终止合同,能挽回些损失。但合同上写明“如租赁期未满,乙方半途终止合同,甲方杜绝退还押金。”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房东这样扣押金合法吗?我能要回我的押金吗?我本打算拿出一个月的租金,做为违约金来支付给房东。可是房东似乎没有丝毫想退押金的意思。怎么办?
如果你们之间通过租赁合同约定了押金的处理方式,那就是合法的。一般来讲,押金是一个承诺的表示,是要退回的。但在合同上做了特殊约定,就按合同约定履行。另外,如果你们约定了违约金按约定执行;如果未作约定,房东有权利让你按租房期限付满房租。
如果你们之间通过租赁合同约定了押金的处理方式,那就是合法的。一般来讲,押金是一个承诺的表示,是要退回的。但在合同上做了特殊约定,就按合同约定履行。另外,如果你们约定了违约金按约定执行;如果未作约定,房东有权利让你按租房期限付满房租。收起
按合约走,你没戏。 走人情牌吧。 哭哭穷,好好说说。 或...
即然合同上写的是乙方提前终止,没收全部押金。而你在当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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