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懂“二手房商业性贷款的程序”,通过中介卖房(自己太相信中介了)。2011年4月26日与买方签的中介提供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格式合同)中没有约定“买方按揭贷款最迟支付日期的条款”(我也没想到该问题)。
2011年5月4日,买方只将首付款在房管局办了资金托管(7个工作日后我才可以领),就被中介带着糊涂的就将房产过户给买方了,5个工作日后领新产证(过户窗口只有“1、2、3……的数字号”没有“过户窗口”字样提示,我被中介带着到处交材料、签字、按手印,当时不知道在那个窗口就是把房产过户给别人)。
昨日(5月6日)中介带着我在银行填写了“已收首付款证明书”及相关所有材料。而我在银行了解到,买方贷款资料不合格,预审贷款资料没通过,直至昨日,买方贷款资料还未正式提交银行审核(中介现在有可能在帮买方做假收入证明)。
昨日,我投诉到了市房管局调解,叫来了中介、买方。
但买方、中介都很傲慢,不承诺贷款最迟支付日期。房管局已将领新产证的“取件单”暂时保管,待买方银行贷款审核通过再拿“取件单”领新房产证。
恳请懂行的好心朋友们帮我出主意!先谢谢您了!
1、我接下来该怎办?如何做好补救措施,确保房产不被骗走?确保我能尽快房拿到买方的按揭贷款?
2、房产已在市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5个工作日后凭“取件单”交完各项税费后就可领“写有买方名字的新房产证”。
从法律角度来讲,这“5个工作日”期间,房产的所有权归卖方还是买方? 5个工作日以后直至1年或2年,即使买方无 “取件单”不交各项税费不领“新房产证”,房产的所有权归卖方还是买方?
3、中介提供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格式合同)中没有约定“买方按揭贷款最迟支付日期的条款”。
该合同是否属重大缺陷,该合同是否无效?协商不行的情况下,卖方是否有权取消合同?
4、中介在买方按揭贷款资料还未提交、房产还未评估、贷款银行还未审批、还未发出《贷款承诺书》、买方还未与贷款银行签订《购房抵押贷款合同》、还未文书公证的前提下,中介就带着不懂二手房商业性贷款交易程序的卖方将房产过户给买方。
中介或乙方是否违规?是否违法?市房管局是否违规或违法?
5、我告诉中介,如果买方的按揭贷款银行审批通不过,应该算买方违约。中介说:根据中介提供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格式合同)中约定:10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到市房管局办理过户。现你们已过户了,买方没违约。
6、如果买方的按揭贷款银行审批通过了,我应该预防哪些问题?
7、通过法院起诉有用吗?胜算大吗?怎办理?大概有哪些费用?要多长时间?法院是认定中介提供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还是市房管局办理过户的合同?
8、市房管局办理事项的窗口(含过户窗口)只有“1、2、3……的数字号”没有“过户窗口”字样提示,间接害我在不清楚办事事项的情况下把房产过户给了别人。
市房管局是否违规或违法?,卖方是否有权单方要求产权复原?
9、我要提前预防哪些问题?或意外情况?做哪些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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